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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稅規定

[時間:2005-3-9]
來源: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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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從4月1日起對本港居民和入境旅客執行新的煙酒免稅規定。香港居民可攜帶入境的免稅酒容量有所增加,但旅客入境可攜帶的免稅煙數量減少。

根據新規定,年滿18歲的旅客和本港居民在進入香港時可免稅攜帶60支香煙或15支雪茄或者其他煙草75克。此前的規定是旅客可攜帶一條免稅煙。在酒類方面,由以往入境時可攜750毫升無氣葡萄酒改為可攜帶1升飲用酒。但香港居民在離境24小時以上才可享受以上免稅優惠。香港海關表示,如果入境人士違反規定,將被要求5倍繳稅並罰款2000港元,而且可能受到檢控。此前,香港海關已經在入境口岸、免稅商店以及跨境運輸工具上展開連串宣傳,希望旅客加深對新煙酒免稅額的瞭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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